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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宁德市飞鸾镇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设的招标编号为科信施招字第ND-(07)015号的宁德市飞鸾镇海防执勤码头施工项目,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总投资约18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靠船墩、驳岸、护坡、清淤、行人踏步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依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飞鸾镇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4、工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拔款及地方自筹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套6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备国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证书,具有良好的施工履约信誉的施工企业。
4.2、项目经理应具有航务工程,港口工程或港航专业和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4.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工程或航务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4.4、施工企业近三年内(2004、2005、2006年)承担过至少1个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码头的施工业绩。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标价法。
6、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帐户开具的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东中路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单位投标,不得重复使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3-2592002 136352166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703A
电话:0593-2811878 13850300887 传真:0593-61079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开户银行: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信用社
帐号:906022101001000000339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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