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鼎市第四中学投资建设的福鼎四中聚贤楼项目工程,招标编号为闽建融(FD-2007)招字第021号、鼎招字[2007]第076号,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鼎发改投资[2007]19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 福鼎四中聚贤楼项目工程;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2327m2;
2.3. 本次招标范围:以福鼎四中聚贤楼项目工程经图审合格并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2.4. 工程地点:福鼎市秦屿镇环城路四中校园内;
2.5. 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自筹;
2.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已通过年检合格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增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资质;
3.3.投标申请人具有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土建专业与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的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以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上注明或已变更的单位为准;
3.5.拟定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即C证);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地点及时间: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单位须派代表到福鼎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福鼎市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六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按不记名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150元、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 11 月 28 日至2007年 12月 4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2月 1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鼎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七楼开标大厅)公证员收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含汇入指定单位的收款收据)等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并予以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或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福鼎市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福鼎市秦屿镇康湖路141号 地 址:福鼎市温州商城D北-22号
邮 编:355200 邮 编: 355200
电 话:0593-7267256 电 话: 0593-782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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