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实现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和区域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必须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区域布局、规模与结构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回答。由于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的影响,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不平衡。
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还未能有效地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首先,区域经济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要求高校培养的人才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适应能力强,并经历过一定的实践训练、工程训练,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但对大多数高校而言,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通过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
其次,通过对200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层次结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与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公布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产业技术结构数据(2004年各省份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专科学历的构成)相比较可以看出,高等教育的重心偏高:本专科生比例不协调,本科生规模较大,专科生规模偏小。在一些省份,本科生的比例远大于专科生的比例。例如,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比例为56.28%∶38.24%,而产业结构中本专科比例为10%∶19.03%;吉林省本专科招生比例为65.12%∶26.84%,而产业结构中本专科比例为12.43%∶19.75%;四川本专科招生比例为59.26%∶34.73%,而产业结构中本专科比例为13%∶13.7%;陕西本专科招生比例为56.04%∶36.59%,而产业结构中本专科比例为9.2%∶19.8%。
第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培养专业结构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另一方面是高校设置的专业点结构。目前,由于高校自主办学机制还不够健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还有待完善,在同一区域存在高校相同专业布点过多,同类学校间培养目标过度重叠的现象,形成了某些专业人才积压浪费和某些专业人才奇缺同时并存的局面,形成了人才需求和人才供给的失衡。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还不能够自觉地为区域经济产业升级、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较长时间内实行了非均衡发展战略。高等教育在取得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不同区域间、省级中心城市与地级城市间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扩大。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面临着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区域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辩证的历史发展过程。均衡发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平均发展、均等发展,而是特色发展,是鼓励不同区域高等教育实现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