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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次向社会聘请行评代表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林燕贞
2008-05-08
厦门首次向社会聘请行评代表 明日起可报名
    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决定面向社会聘请10名市行风评议代表,日前市纠风办就选聘的具体办法发出通知,选聘工作从今日起展开。这是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实行面向社会选聘行评代表,也是纠风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的又一项新举措。
 
    厦门市的行风评议代表制度是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通知规定在1995年建立起来的,市行风评议代表的任务是,按照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公用服务领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通过明察暗访寻找问题,协助各评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厦门市的行风评议代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信任。2006年底以来,我市进一步创新行风评议工作机制,实行行评代表接访制度,并在全国建立了首个监察部门与党报联合建立的行评接访工作室;市行评代表还依托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与厦门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监督在线”专版这一平台,围绕民生问题,
 
    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成为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市行风、纠风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过去,市行评代表均是由有关部门的推荐产生,这次之所以从市民中招聘,就是为进一步体现群众在民主评议行风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力度,把我市的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记者从市纠风办了解到,本次招聘的行评代表名额为10名,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报名时间是5月9日至15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可报名),报名地点是厦门日报社一楼的行评接访工作室。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免冠2吋彩照一张。在市民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市纠风办将根据行风评议代表的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确定聘用者,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请。新聘请的市行风评议代表还将接受短期的相关业务培训,然后与原聘的代表一道开始履行职责。如果您热心于厦门市的政风行风建设,又符合聘请的相关条件,欢迎您加入到行评队伍中来。您对报名方式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也可以拨打968820(转行评专线)咨询。
 
  【小资料】
 
    厦门市于1995年率先在福建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同年,市监察局经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推荐,每年聘请行风评议代表参与行风评议等纠风专项工作,后改由市政府聘任,两年一届。目前,厦门市共有32名市行评代表,他们与市政府特邀监察员一道,正在根据我市纠风工作的部署履行职责。
 
  行评代表的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市行风评议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调查或评议行政机关、被评议部门及其机关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并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列席有关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会议。
 
    4.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被评议部门人员违反廉政、勤政等规定行为时,可出示特邀监察员、勤政巡视员证或行风评议代表证,当场纠举。
 
    5.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投诉问题的办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条件。(林燕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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